社会何时可以正当地限制个人自由?
只有防止对他人造成伤害才足以强制干预,个性发展具有公共价值。[1]
思想概览
约翰·斯图亚特·密尔是欧洲与地中海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的重要思想人物,主要追问“社会何时可以正当地限制个人自由?”。其思想以“伤害原则”为入口,主张只有防止对他人造成伤害才足以强制干预,个性发展具有公共价值。[1]
核心问题:社会何时可以正当地限制个人自由?[1]
核心主张:只有防止对他人造成伤害才足以强制干预,个性发展具有公共价值。[1]
核心概念
代表著作
来源与定位
- Routledge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Routledge同名人物条目及条目内参考书目:“John Stuart Mill / 约翰·斯图亚特·密尔”
支持对约翰·斯图亚特·密尔核心主张的概括。
